法国森林覆盖率约30%,森林生物量的年生长量约1.27亿立方左右,其中生物木方等物质能源产量的比例约占56%,约合二氧化碳当量(CO2e)7 300万t,在发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具有资源和技术优势。为鼓励提升可再生能源产量、抵消碳排放量,法国于2016年颁布了《国家低碳战略》,强调促进增加林木资源以支持生物质能源发展,并于2018年发布《国家生物质动员战略》,提出增加木材木方等能源的年产量,提高木质生物质能源附加值和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率,将生物质能源市场扩大5倍。
为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法国于2020年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了《国家多年能源计划》(PPE),在此框架下制定了配套的木材木方出口发展战略,支持长期利用木材作为生物质能源原料,促进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但上述战略与计划均未对生物质能源原料生产的环境影响和可持续性提出要求。
2021年3月3日法国颁布了2021-235号法令,不再沿用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对可再生能源生产的最低环境影响和可持续性要求,为了进一步扩充法国《能源法典》,法国当局相关领导人将生物质能源原料来源地扩展为“无论产自法国境内或境外”,增加了相关环境及可持续准则。可持续准则包括:1)原料可持续生产标准要求应用于产销链中所有环节,包括生物质能源萃取(采集)、原材料培育、运输、分销和利用;2)无论是液态还是固态的生物质能,其原料均不能源自高价值生物多样性土地、重要碳封存土地或泥炭地;3)木质原料的来源国应已建立有效的法律或管理体系,以保障木材采伐的合法性和林分的有效更新,保护湿地和泥炭地、土壤与生物多样性,提高林木生产质量;4)原料生产还需要遵守来源国土地利用方面的相关准则,具体包括土地和林地用途转化。
新法令将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一定层面上与法国推行的《消除因进口贸易导致毁林战略》相呼应,将间接带动木质生物质能源原料生产国关注原材料生产的环境影响,提高可持续生产标准,进一步加强林业木方资源的出口的生产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