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正定印发《正定县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石家庄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和《正定县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案》,保障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避免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和错峰生产时停限产企业一刀切,对涉VOCs企业进行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并由专家组对治理效果进行专项评估。达到优秀标准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不予停限产。
一、深度治理工作目标
涉VOCs企业在达到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的基础上排放浓度下降30%以上;对部分采用单一的低效率治理方式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和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体检式评估计划
按照正定县发布的《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案》要求,2018年8月底完成第一批涉VOCs企业体检式评估。依托河北科技大学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污染防治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成立专家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企业自行监测VOCs排放和开展深度治理工作,并及时收集监测报告,报送至正定县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办公室(县环保分局4楼大气科)。县环保分局负责联系专家,按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深度治理名单,安排评估工作。
评估过程中以正定县涉VOCs企业重点行业为对象,并将其分为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防水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等4类分别进行评估和治理。
评估过程对治理技术路线、废气收集率、处理效率,验收监测等要素为主要依据进行技术评估。
三、企业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时间安排
以点带面,推进重点企业深度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选取3-5家大型企业实施升级改造试点,以石家庄市林江家具有限公司为代表进行木制品加工业的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石家庄派尔耐墙纸有限公司为代表进行包装印刷业的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石家庄中博汽车有限公司为代表进行表面涂装业的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河北新星佳泰建筑建材有限公司为代表进行防水材料生产业的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石家庄康鑫塑胶有限公司为代表进行塑料制品业的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第一批66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工作。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完成剩余1039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排查,将不按照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名单及时报送正定县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办公室,环保局加大对这些企业的检查处罚力度。
四、推荐的治理方案
(1)对于VOCs废气排放量较大、浓度较高的行业
包装印刷、表面涂装、木制品加工(有喷涂工序的)等行业推荐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催化燃烧”。
木制品加工(采用热压工序的)、塑料制品行业推荐采用“活性炭吸附净化+移动式原位再生”。
防水材料生产行业沥青烟治理技术推荐采用“冷凝+电捕集+吸附/焚烧”。
五、依据评估及提升改造结果,实施科学差异化管理
依据评估及提升改造结果,提出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名单”,实施科学差异化精细化管理,维护合法、合规企业利益。
由县环保分局负责,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开VOCs排放重点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加大VOCs环境管理宣传力度,利用“生态正定”微信平台公开VOCs治理成果,引导公众共治共建共享VOCs治理成果。